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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2239/2025-00019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4-09
名称: 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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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5-04-09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编制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财务预算决算、管理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负责人:陆莎;办公电话:3939376;电子邮箱:qcgxj_bgs@gdqy.gov.cn

  (二)招商股

  工作职责:拟定本区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承担重大项目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经济协作签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区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展会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产业园区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产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增效工作,推进产业园区合理布局和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协调产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产业园区、产业共建等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审核、验收等工作职责。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推进全区总部经济发展工作。协调组织配合实施广州—清远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

  负责人:赖绮菲;办公电话:3939745

  (三)企业服务股

  工作职责: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承担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建议。拟订工业领域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制造强区建设的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组织拟订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装备工业,钢铁、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工业,以及医药(含生物医药)、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家电等消费品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高端装备及其他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及其他原材料工业、医药及其他消费品工业的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牵头负责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承担全区稀土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承担相关行业规范化管理等工作以及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工业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编制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参与工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新材料等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拟定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推动有关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促进工业设计发展。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拟定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承担对全区企业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牵头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全区电子商务工作;研究和探索电子商务产业技术和发展模式,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举办电子商务产业和人才培训;促进产业链整合和其他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辅助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上市甄选、培育工作;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指导并推进现代商贸服务信息公共平台建设。

  负责人:黄坚;办公电话:3939112

  (四)信息化股

  工作职责:拟定信息化领域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信息化应用促进政策。拟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等工作。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组织拟订电子信息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电子信息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电子信息有关装备、芯片、元器件、仪器等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产业化及推广应用。组织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电子信息、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承担信息网络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省及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络规划。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及其相关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社会经济领域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引导相关产业集聚发展。负责本区无线电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管理;承担本区无线电台(站、点)设置的管理,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负责人:尹新英;办公电话:3939320

  (五)商贸流通股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推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社区商业发展;配合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协调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执行生产性服务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商贸物流行业发展;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协助相关部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主管全区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及销售环节中的储存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协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环节安全和销售环节中的储存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综合指导商务、民爆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嘉健;办公电话:3939675

  (六)外经股

  工作职责:负责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企业变更备案,协助办理粤港直通运输车辆指标暂停事项工作。负责货物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年度进出口指导性计划以及外贸业务统计及分析;指导和组织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保税监管区建设和发展工作;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管理、监督、服务工作;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参与全区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承担协调粤港、粤澳和对台经贸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负责商务系统科技创新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协助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口岸管理规定,拟订口岸管理办法;做好口岸开设、关闭、调整的上报工作;协助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的协调服务和综合管理;协助上级做好港口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通关协调服务工作;协调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做好口岸运行数据综合统计分析。

  负责人:刘杰宜;办公电话:3939142

  (七)科技股

  工作职责: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议,拟订全区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综合性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承担有关科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开展科技法规普法宣传,提出激励科技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区科研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建立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承担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科技形势分析、科技安全、科技保密以及科技项目结题验收、审计、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科技报告工作,指导全区生产力促进机构工作。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计划和政策,拟订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含基金)的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计划,推进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配合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承担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计划、政策,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以及软科学研究计划。指导农村科技进步、专业镇技术创新和街、镇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推动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安全生产等民生科技领域科技进步与协同创新。承担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科技成果登记、技术合同登记、科技扶贫、乡村振兴有关工作。配合做好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工作。牵头拟订产学研结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省、市重大科技专项和产学研合作计划。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政策,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承担外国和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按权限承担区行政区域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工作。开辟国(境)外人才智力渠道,组织参加出国(境)培训。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指导推动制造业及相关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研究提出科技安全总体部署、重大任务建议并推进实施。承担科技安全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织协调前沿交叉共性技术和引领颠覆性技术转化应用工作。牵头组织承担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承担重大科技装置建设运维中的协调服务工作。推动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负责人:甘媛;办公电话:3939219

  (八)清远市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企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根据区委、区政府制定的经济发展方向和市、区项目准入办法的要求,拟定本区招商引资目标计划,编制投资指南和招商目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及推进全区总部经济发展工作;做好招商项目跟踪服务,负责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达产等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牵头协调解决企业动工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2.宣传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投资促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对全区企业的综合协调和服务。负责全区投资环境的宣传推广和专题推介,全面落实上级及区委、区政府有关投资优惠政策。

  3.根据市、区项目准入办法的要求,会同区职能部门对拟引进项目进行评审。

  4.拟定全区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展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促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

  5.推进企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协助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

  6.引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规范服务。统筹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引导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创业、融资、上市咨询、辅导、市场、管理、节能、外贸、税收、会计、保险、劳动、安全、环保技术、专利、商标、认证、人才、法律、培训等规范服务。

  7.协助区职能部门制定全区企业的发展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区职能部门监测、分析企业经济运行态势,协助做好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推进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工作,促进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8.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建立完善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及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受理企业投诉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将服务企业过程中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整理上报区委、区政府,提出解决建议。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负责人:孔嘉颖;办公电话:393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