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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67XM/2026-00031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3-02
名称: 关于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部分业务窗口搬迁至清远市民中心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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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部分业务窗口搬迁至清远市民中心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3-0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市民提供更加集中、便捷、高效的办事环境,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部分业务窗口将搬迁至清远市民中心,原业务窗口将停止办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洲心、横荷派出所户籍窗口及交管大队机动车驾驶证综合业务窗口将于2026年3月6日(星期五)17:30起停止在原址服务,并搬迁至清远市民中心二楼公安专区,新址自3月9日(星期一)8:30起正式对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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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办公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07号清远市民中心联湖花园17号楼)二楼公安专区。

  三、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市民中心一楼自助服务区公安专区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

  四、办理业务范围

  (一)户政业务

  洲心街、横荷街辖区户口登记、迁移,全国范围内居民身份证申领及换补发、居住证办理等户政相关业务。

  (二)驾驶证业务

  初次申领及增加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的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受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补证业务;70周岁以上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受理;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校车驾驶资格许可业务受理等机动车驾驶证相关业务

  (三)24小时自助服务

  1.户政业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身份证期满换证、遗失补领、身份证损坏换领、身份证自助取证。(暂未开通自助机全国通办的湖南、江西、上海、新疆等省份除外)

  2.驾驶证业务:机动车驾驶证换证、补证业务自助受理及制证,机动车驾驶证证件照自助拍照,驾驶人体检业务受理。

  五、咨询电话

  1.户政业务窗口:0763-3360110

  0763-3363721

  2.驾驶证业务窗口:0763-3630687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通告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2026年3月2日             




  交通指引

  1.搭乘公交110、255路线在城际燕湖站,213、116路线在洲心中心小学、塘坦小桥站下,步行至清远市民中心。

  2.可导航至以下定位:

  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07号

  (联湖花园17号楼)

  清远市民中心二楼公安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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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07号(联湖花园17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