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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67XM/2026-00002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1-05
名称: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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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1-05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20日,市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对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4月2日,市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向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分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分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统筹部署。及时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巡察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巡察整改期限,确保各条线既各司其职又团结协作,高标准、高要求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强化责任,狠抓任务落实。责任清晰、明确到人,分局党委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巡察整改工作负责,定期督促检查,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上下联动,对照巡察整改方案,认真查找根源、剖析原因,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巡察整改任务。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对巡察整改任务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逐一全量解决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导,确保巡察整改实效。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巡察整改工作动态,及时跟进重点巡察整改任务,研究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及时提醒约谈。同时,加强与上级巡察机构的沟通联系,及时报告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争取上级的指导和支持。

  (四)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巡察整改与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结合起来,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在抓好巡察反馈问题巡察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着眼管长远、管根本,推动建章立制,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查整改,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流程,有针对性堵塞制度漏洞,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聚焦上一轮巡察问题方面

  1.廉政谈话方面。一是制定个性化谈话方案。谈话人深入了解谈话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结合其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从局党委班子到普通民警,逐级开展谈话提醒活动。二是定期跟踪巡察整改情况。谈话后,建立巡察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定期对谈话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三是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开展谈心谈话,明确谈话记录妥善保管。

  2.处理群众投诉方面。一是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服务质量,定期组织全体民辅警参与服务意识与责任担当培训,定期分析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突出的投诉事项进行研究改进,以问题为导向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加强警民互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耐心细致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及时回访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分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作为涉警投诉第一责任人,掌握本单位的涉警投诉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及时纠正,每一起投诉案件,落实主责任人和次责任人,积极推动解决群众投诉问题。

  (二)聚焦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方面

  3.政治理论学习方面。一是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明确学习内容,严格落实“领导领学、集体研讨、任务落实”三步法。二是深化学用结合,推动成果转化。推动党委班子成员以问题为导向进行学习,在学习中聚焦破解瓶颈的具体措施,促进理论与实践融合。三是落实领学促学,提高学习参与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增加研讨环节,领学成员领读原著,并结合岗位实际谈体会,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公安工作实践。

  4.打击涉毒刑事案件方面。一是严打涉毒品违法犯罪。持续加大打击力度,针对性开展集中打击行动,确保我区毒品犯罪“管得住、打得掉、不反弹”。二是严格溯源分析。多部门联动对重点区域的娱乐场所、出租屋等可能涉毒场所进行排查,强化属地管控及查处。目前我区污水检测值大幅下降,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三是严格监督管控。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监管,严格审批流程、定期检查,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强化吸毒人员管控。

  5.对涉黄行为打击方面。一是持续强化场所管理,加大对歌舞、桑拿沐足等场所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交叉暗访,对涉黄问题多发、高发的娱乐场所进行重点清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精准打击查处。二是深化线索研判,提升精准打击效能。依托110报警平台、群众举报、自主巡查等渠道,全面收集涉黄线索,深入研判,全链条打击涉黄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打击效能。三是突出分类整治,净化重点领域生态。对存在问题的场所依法依规采取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等措施,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6.公安工作法治化方面。一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开展多样的业务技能和执法专题培训,优化办案民警日常考核,提高民警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推行“三定”责任制(定主办民警、定责任领导、定办结时限),严格遵循案件办理各项规定,对案件依法、依规、按期办理。三是规范取证程序。制定类型化案件取证指引,建立瑕疵证据动态管理机制,对取证程序瑕疵实行分级分类补正,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从源头保障证据合法性。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执法监督中心建设,整合法制、信访等力量资源,牵动压实警种责任,综合提高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7.统战工作方面。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度和系统性。将统战工作纳入单位年度总体计划和总结,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自读自学的方式开展理论学习,自觉把统战职责、统战思维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二是分层分类完善培训体系。对领导干部业务轮训增加统战工作专题,覆盖党委班子成员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培训将统战知识纳入党员年度培训必修课,提高统战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三是注意收集党外人士建言献策。对涉及民主党派的政协委员提案、意见,建立专项跟踪办理机制,主动对接、精准发力,调配优势资源全力配合做好项目推进工作,形成统战工作合力。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8.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一是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安排表,细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定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各项任务具体化,“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责述廉。二是定期检查评估执行情况。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责任清单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9.从严管党治警力度方面。一是压实管党治警政治责任。细化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实现“层层有负责、层层抓落实、问题必追究、追究必触动”的从严管党治警良好局面。二是深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持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民警的纪律教育和培训,提高民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巩固思想防线。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做好分析复盘,查找剖析原因,并将通报剖析典型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举一反三,引导广大民辅警以反面典型为鉴。四是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建立涉警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对群众反映的涉警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受理和调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群众答复。

  10.群众安全处置问题方面。一是提升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警务战术技能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岗中监督、岗后总结”,并对照发现问题针对性强化培训。二是优化勤务工作安排。合理优化勤务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以防为主、以打促防”的工作理念,提升综合指挥室工作效能,完善“情指行”一体化运作机制。三是监督盯办接处警工作。严格落实“首接必到”工作制度,创新网格化轮巡机制,以巡逻处警一体化模式,提高警力到场时效。四是强化案件办结化解。加大对案事件侦办力度,全力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定期开展执法满意度测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11.工作总结撰写方面。一是剖析根源精准施策。梳理总结问题,对未解决的难题细化阶段目标,压实责任,让问题解决与业务提升开展同步。二是提升素养强化写作。组织公文写作培训,聚焦文风、公文规范、内容实质等方面,强化分析深度与问题导向,提升公文质量。三是规范公文审核流程。以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为抓手,规范“起草人初审、部门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和“内容、格式、政策依据”三校的工作流程,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强化质量把关与创新引导。

  12.工作台账、用车管理规范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基层所队租赁车辆工作,搭建公务用车调度信息管理系统,对分局所有编制车辆开展管理设备安装,认真履行车辆派车登记手续,做到“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二是充分利用公务用车调度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抽查各基层单位公务用车的审批、使用数据台账。三是健全台账管理。具体落实车辆管理责任人,及时申报登记本单位新增、调拨、处置的车辆,以及车辆管理责任人的变更手续,做好本单位车辆日常管理。

  13.财务管理规范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和审批报销程序。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教育,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原始票据审核,把牢资金支付关口。三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相关规定,明确培训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细化培训费审核流程。

  14.固定资产制度落实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和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资产新增、调拨、处置流程进行申请审批。二是定期组织盘点核查固定资产,及时报告盘点结果,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三是健全台账管理,具体落实资产管理责任人,及时申报登记本单位新增、调拨、处置的固定资产,以及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的变更手续,做好本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15.工程项目规范方面。一是严把程序关。在项目各环节,层层严格把关,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杜绝违规情况发生,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各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二是加强培训教育。持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同业务对口部门的沟通交流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完善内控及监督机制。全面复盘项目情况,按规范要求施工单位严谨编制结算书,形成定期梳理、检查复核工程项目台账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6.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方面。一是优化分工结构。明确党委书记主抓全局性、方向性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领域统筹原则性分工。二是明确职责与权限。制定清晰的权责清单,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局领导分工,各班子成员主抓分管部门,同时协调其他部门,形成合力。三是搭建对外沟通桥梁。拓宽与外单位的沟通渠道,打破信息壁垒,为各警种部门提供跨部门协调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17.会议记录规范方面。党委会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并在党委会议记录本中详细记录讨论过程。建立“双轨记录”机制,由党委会议记录人实时记录班子成员每位发言人的核心观点、争议焦点和表决细节,关键讨论进行双备份记录。

  18.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方面。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大额专项资金开支审批程序,严把报销审核关。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对大额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

  19.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建立后备干部库,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将空缺岗位转化为“赛马场”,及时补充空缺实职领导干部职数。二是全面自查“一报告两评议”填报规范和流程,对负责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教育,提升报告质量,规范评议流程,确保真实性与广泛性。三是细化公示内容标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回避的规定,建立动态排查机制,强化报告监督制度。

  20.基层党务工作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入党流程规范,强化“支委初审→书记复审→分局党委指派专人联审”审核流程,加强对入党人员的材料审核把关。二是强化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加强思想汇报管理,提升发展对象政治思想认识,将发展对象思想汇报、培训成绩装订成册,永久存档备查。三是规范党员发展流程,精准培育发展对象,制定标准化模板,严肃发展党员,实行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流程的责任人员倒查问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分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切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努力推动全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扎实有效的巡察整改举措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的主动仗。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上下改进作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按计划高标准完成。定期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落实常态管理,强化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坚持“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把具体问题整改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相结合,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党和人民的考验、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三)着眼长远发展,深化提能增效。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紧扣“高水平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主线,通过巡察整改借势发力,在发展谋划上“动真格”,在促成落实上“见真章”,解决好影响长远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深层次瓶颈问题,不断推动公安各项工作纵深改革、取得新突破,加强与其他地区公安机关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1月5日至2月4日。联系电话:0763-3480371;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院南路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邮政编码:511500。



  中共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