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经2025年4月8日清城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审同意,拟确认见义勇为8名人员的行为为见义勇为(事迹附后),现予以公示:
罗振鹏,男,1989年12月25日出生,群众,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黄楚泳,男,1989年8月18日出生,群众,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张卓辉,男,1963年7月28日出生,中共党员,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蔡志豪,男,1999年1月28日出生,群众,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何志灵,男,1999年3月16日出生,共青团员,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郑健林,男,1983年4月27日出生,群众,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黄剑扬,男,1968年5月10日出生,中共党员,户籍:广东省东莞市
陆上顶,男,1962年10月15日出生,中共党员,户籍:广东省清远市
本次公示自2025年4月15日开始至2025年4月24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号码(传真):0763-3480230
通讯地址: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邮政编码:511500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