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区防灭火工作部署,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做好我镇森林特别防护期防灭火工作,确保今冬明春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情绪,将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秋冬季的中心工作来抓,抓风险防控,抓违法用火,抓隐患整治,进一步压实各村(居)、有关单位森林防灭火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体系,加大森林防灭火区内违法用火,坚决遏制一般森林火灾和防范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科学安全指挥处置森林火灾,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居)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灭火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切实扛起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同密部署,抓严抓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
(二)切实层层压实责任。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国和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防为主、防灭结合、科学高效扑救的原则,狠抓责任落实。各村(居)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促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要依职责落实防火责任,将责任清单细化到人头,重点时段做实做细“包山头、守路口、签责任、抓重点、打早小”防控举措,将防灭火资源和力量下沉到村(居)一线,各村(居)要发挥党支部、党员、村干部、志愿者护林作用,形成群防群治格局,打通森林火灾防控“最后一公里”,落实督办机制,切实将各项森林火灾防控举措落实落细落具体。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张旗鼓地长期组织开展“护林防火常记、绿水青山常在”大宣传活动,推进森林防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夯实群防群治基础。要求每个村(居)要设立一个宣传点,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咨询、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学生与志愿者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额、发送微信、宣传喇叭播放语音等活动,向群众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与危害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各村(居)委要召开一次村小组长、村民家长专题森林防火会议,组织村民签订《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形成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社会氛围。
(四)切实严管野外火源。各村(居)、林业主管部门要定期进行森林火灾风险研判,督导抽查基层巡护情况,深入排查火灾隐患整治。在高火险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面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工作举措,对山上工矿企业、工程建设施工队、旅游景区、种植养殖户签订《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在重点区域、主要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站,组织村(居)委干部职工、护林员、森林消防员严防死守,控制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上山,坚决消除森林防火区森林火灾隐患。针对重点区域,要开展“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的“五清”行动。针对精神病人、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要落实专人监管。针对秋收冬种农事用火增多的特点,开展田边地边防火区林缘可燃物的清理工作。
(五)切实严打违法用火。发生森林火灾的,按照《广东省森林火灾调查工作规范》要求,积极配合调查组,查明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应急处置、经济损失、人员伤亡、肇事者等情况。综合执法部门要结合当前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故意纵火者,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并加大案例曝光和宣传力度,坚持以打促防,以案说法,最大限度地起到震慑教育作用,做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
(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按每5000亩1人的标准配备专职护林员,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配备群众性扑救队员15人以上,村级护林员纳入村(居)委管理;专职护林员要划定责任区,建立护林责任区网格化,做好防火宣传、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隐患排除和早期森林火情处置工作,提高早期森林火情的处置能力,将初发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七)切实强化应急处置。村(居)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卫星热点核查和零报告制度,半小时内将热点情况反馈至镇应急值班室。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镇主要负责人、镇应急、林业指挥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专业队伍要迅速出动,按照“重兵扑救”要求调集不少于30~50人的专业队伍,小火当作大火打,把山火消灭在初发状态,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防止小火酿成大灾。发生在高山远山较难扑救的森林火灾,要果断决策,迅速调集周边队伍,利用风小火弱的夜间和有露水的凌晨这一有利时机,坚决将火灾彻底消灭在凌晨时段。今后扑救森林火灾,凡出现因处置不力没在凌晨扑灭明火和清理火场责任不落实返火,造成第二天白天仍持续燃烧的,一律追究责任。
(八)切实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如因责任不落实、部署不到位、宣传不到位、防范不到位和处置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发生,将按以下办法严肃追究责任,情节和损失严重的,提请监察委予以问责。村(居)委发生1宗森林火灾的,对该村(居)委给予通报批评,对支部书记给予提醒注意;发生2宗的,对该村(居)委给予黄牌警告,对支部书记给予约谈;发生3宗的,对该村(居)委年度工作不予评先评优,对支部书记给予诫勉谈话。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明确重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防灭火重点,细化防灭火措施,落实防灭火任务,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加强督查,抓好落实。镇森林防灭火主管部门要组织督查组深入村(居)、有关单位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基层如期完成工作任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适时进行督查,检查各村(居)、有关单位开展情况。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森林防火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