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68405240/2018-00218 分类:
发布机构: 清城区飞来峡镇 成文日期: 2018-06-08
名称: 关于印发清城区飞来峡镇创建文明村镇常态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6-0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印发清城区飞来峡镇创建文明村镇常态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8  浏览次数:-

清城区飞来峡镇创建文明村镇常态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8年清城区文明委成员单位第一次(扩大)会议暨2018-2020年创文动员大会精神,全面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不断巩固拓展创文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实现创建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加强2018—2020年创建文明村镇常态化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全面深化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窗口)、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五大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全镇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镇属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立足新起点,丰富载体内容,创新手段机制,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实现常态化。

    (二)工作目标。以常态化机制,实施镇、村(居)两级联创,着力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着力加强家庭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硬件基础设施,加强城镇管理,丰富创建内涵,建立长效机制,培育和打造高标准的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城市规划、建设、发展和管理以尊重市民意愿、引导市民参与、满足群众需求、促进全民素质提升为根本目标,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为民办实事的各项工程为抓手,做到执政为民、服务于民、创建惠民。

    2.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着眼于改善基础设施硬环境,又注重提升文化建设软实力,既追求物质生活的殷实,又追求精神生活的提升,努力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的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

    3.坚持建管并重。立足飞来峡建设实际和现有基础条件,围绕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强化依法有序、文明、现代、规范管理,全面提升飞来峡的文明素质。

    4.坚持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创建主体的重要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做到全民参与、合力推进、共享成果,培育“城市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公共意识,形成全镇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任务

    根据2018年市创文指挥部起草修订的《2018-2020年清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操手册》要求,全面提升实地考察点位建设水平,推进实地考察点位精致化建设。根据新修订的《实操手册》,全面比对实地考察点位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常态化开展实地考察点位的督导与考核,高标准强化“四零一围+点位”工作(“四零”指城乡清洁“零垃圾”、公共秩序“零违章”、公共不文明行为“零发生”、公共服务“零落空”;“一围”指公益广告宣传氛围好;“点位”指每个点位建设和创建产品做到精准对标、精细耕作、精致品位)。

    1.加大镇环境综合管理力度,不间断开展整治行动,依法治理各类不文明经营行为,严查主要乱设户外广告、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乱摆乱放、违法建筑等现象,加大巡查频次,实施全天候监管。实现无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倒乱吐、乱贴乱画等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城监中队)

    2.公共事业管理所要落实达到公共环境“零垃圾”标准,要求无各种可视垃圾(包括烟头、小纸屑等),必须加强承包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日常巡查,确保我镇垃圾清运及时,承包公司必须科学划分环卫区域、重点保洁时段,确保环卫工,清洁范围、工作难度相匹配,并加强对环卫工的督导检查,达到公共环境“零垃圾”保洁标准。(责任单位:公共事业管理所)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时定点开展常态化的公共秩序“零违章”综合执法。加大对违章停车、乱停、乱放的处罚力度,重点解决学校。银英公路政府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处罚条款,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交警中队)

    4.根据《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令》,定时定点开展常态化公共不文明行为综合执法,严格落实处罚条款,网格员落实公共不文明行为的督导与劝导工作(责任单位:公共事业管理所、城监中队、食药监、升平派出所、交警中队、工商所、网格员、横石、北潦、升平居委会)

    5.政府及职能部门落实投诉处理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对群众投诉要诚恳接受,委派专人负责处理,工单派发精准、问题整改到位、群众回访满意,认真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党政办、相关职能部门)

    6.以打造文化长廊为特色,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需要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十九大精神,绿色生活、勤俭节约、诚信建设、保护未成年人、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口号、清远文明十二条等主题,暨鼓励使用公益广告的通搞作品,也鼓励自行设计创作,形式多样,精致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把核心价值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责任单位:宣传办)

    7.市场管理。加强规范和提升市场,超市等经营秩序,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实现市场经营规范有序。强化对无证经营的治理,确保业户资格合法,亮照经营;加大商品质量监测力度,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做到随时清扫、全天保洁。(责任单位:工商所)

    8.食品卫生和经营性公共场所日常监管。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卫生、消毒等设施,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推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强化经营性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和流动食品商贩、小摊贩、流动餐车日常监管,推行区域监管责任制,确保单位监管覆盖率达100%。加强对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通风及消毒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等方面的审查和监督,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小餐饮店、小美容美发店等,确保经营性公共场所亮证经营率、(责任单位:食药监)

    9.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贯穿结合融入上下功夫,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把“24字”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融入各行各业发展实践,融入人们日常生活,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广泛开展“飞来峡好人”“文明示范户”、“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让群众在参与中实现自我提升。打造“乡村文化节”特色,以开展“我们的节日”“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和“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活动,弘扬传统文化,让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宣传办、团委、妇联)

    10.志愿服务。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健全完善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服务记录、激励保障等制度,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以志愿服务工作站为平台,重点开展以文化、医疗卫生、法律、环保、消防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法律志愿服务活动;继续推动共产党员到社区报到、进社区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团委)

    11.文明旅游。持续推进文明旅游法治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意见》,发挥文明旅游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分类指导,真正把文明旅游的要求落实到每位游客身上。加强导游、领队的全员培训,广泛开展“文明旅游、礼貌乘车”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文明景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文明游览,培养良好习惯。把文明旅游宣传与旅游产品开发结合起来,发挥公益广告积极作用,强化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文明旅游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责任单位:招商办)

    12.网格员常态化监管、网格员将采取集中巡查和分班巡查的方式相结合,分班巡查按照网格组人员安排,每个小组为3人组成,上午下午各1组对网格开展文明劝导工作。(1)要监督所包联的区域门前三包落实,劝导乱堆乱放现象;(2)监督所管辖区的保洁员及时清理垃圾、下水道口、花基内的烟头、纸屑等及时清理。达到公共环境“零垃圾”保洁标准;(3)监管辖区沿街墙体、灯柱、树木、卷闸门等乱贴小广告、乱涂写牛皮癣等发现一起网格员及时清理一起。清理工具到公共事业管理所领取,如果领取后损坏或许不可以使用的工具,到领取部门以旧换新;(4)确保辖区道路两侧绿化,垃圾桶、交通护栏灯柱等公共设施良好无损坏,如发损坏自己无法修理、及时报相关责任部门跟踪落实;(5)对辖区车辆停放进行引导,做到停放有序;(6)对行人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7)确保街道两旁商铺摆卖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现象。(责任人:各网格员)

    13.负责对创文提升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效能督导,并根据问责办法对推诿扯皮、不履职、不作为、影响创文工作效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做好干部日常开展创文工作的考勤登记,作为评先树优、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党政办、纪检组织办、创文办)

    各单位要主动与各相关单位加强联系沟通,有关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集思广益,做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常态化。

 

    附件:1.清城区飞来峡镇创建文明村镇常态化管理责任分工表

         2.清城区飞来峡镇创建文明村镇网格员分工安排表

                                                         清城区飞来峡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