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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215E/2025-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5-01-16
名称: 清城区发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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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发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市、区政府的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主要领导为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根据信息条例要求,认真完善《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024年,我局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行政许可1宗,处理行政处罚2宗。指南与目录的编制,按照区政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予以公开的做到主动公开,在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审查确定后,再予公开。

       2.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机构简介,内设机构及职能;二是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投诉电话;三是单位领导分工及联系电话;四是办事(办证)指南业务信息。

       3.政务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互联网公开。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我局在门户网站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切实将政府网站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二是政务公开专栏上公开。通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局政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外、对内公开。通过以上两种方式,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进一步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规定和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予以公开,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9份,其中予以公开8份,部分公开两份,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公开28份。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公开1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局未发生关于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如遇有关信息公开支出,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列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9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