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市、区政府的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主要领导为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根据信息条例要求,认真完善《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024年,我局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行政许可1宗,处理行政处罚2宗。指南与目录的编制,按照区政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予以公开的做到主动公开,在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审查确定后,再予公开。
2.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机构简介,内设机构及职能;二是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投诉电话;三是单位领导分工及联系电话;四是办事(办证)指南业务信息。
3.政务公开形式
一是通过互联网公开。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要求,我局在门户网站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切实将政府网站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二是政务公开专栏上公开。通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局政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外、对内公开。通过以上两种方式,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进一步为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规定和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予以公开,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39份,其中予以公开8份,部分公开两份,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公开28份。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公开1份。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局未发生关于部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如遇有关信息公开支出,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列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