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凤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凤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凤城街办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凤城街办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凤城街办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凤城街办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凤城街办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凤城街办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凤城街办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凤城街办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凤城街办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凤城街办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凤城街办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凤城街办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凤城街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清城区凤城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办公地址:凤城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401室  邮政编码: 5115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3323683  传 真:3325038  电子信箱:qcqfcjdbsc@gdqy.gov.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凤城街办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凤城街办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凤城街办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凤城街办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凤城街办投诉举报(投诉电话:3323683,传真:3325038 电子信箱:qcqfcjdbsc@gdqy.gov.cn,办公地址:凤城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401室 邮政编码: 5115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