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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7536695266/2020-00109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0-10-01
名称: 关于不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倡议书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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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0-10-13  浏览次数:-

凤城街全体居民群众:

大家好!为了使我们的家园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我们真诚地倡议大家,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天更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许愿灯,我们向全体凤城街居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从自身做起,主动维护美好的生活环境,不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二、善意提醒,规劝他人。从现在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告诉他们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还可能引发火灾、破坏安全、吞噬生命等。

三、崇尚科学,告别陋习。从我们做起,倡导科学文化风尚,融入健康向上的活动,用其他方式庆祝中秋,抵制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

居民群众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不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最后,全体居民群众中秋节快乐,合家幸福!

清城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