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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03645/2018-00187 分类:
发布机构: 清城区东城街道 成文日期: 2018-05-17
名称: 关于印发《东城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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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城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7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街属各部门、机关单位:

现将《东城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城区东城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东城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基本规范

 

根据《关于印发<清城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城安办〔2018〕24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工作(以下统称“七进”),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广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规范。

一、总体要求

各村(社区)、街属各部门以及机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认真做好本辖区和本部门行业领域“七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村(社区)、街属各部门以及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和工作计划,加强人员配备和加大经费投入,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提供有力保障。我街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纳入今年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二、具体实施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

由安监站具体负责。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二要监督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组织开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各类企业务必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有制度。各类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有专门责任人和专项工作经费。

二要有培训。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研究部署;定期开展岗位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

三要有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四要有文化。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

五要有警示。在显眼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

六要有标识。设置岗位安全描述、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校园”

由文教办、中心学校具体负责,派出所、团工委、安监站、各村(社区)等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参与。通过加强校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面向广大学生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素质,做到从早抓起、从小抓起。一要有授课。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各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幼儿园及中小学要保证安全教育时间,每次家长会固定安排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二要有氛围。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等设立安全专栏,定期更新;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循环播放安全知识和安全提示;在走廊、教室、食堂、学生公寓、实习实训场地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三要有资料。向学生发放校园安全知识资料,在图书馆、活动室和校园网设立安全角,提供安全知识读物借阅。四要有人员。学校相关部门人员、党员干部、有专业所长的人员积极投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设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结合的安全宣传教育队伍。五要有训练。注重学生参与互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地震、火灾和防踩踏疏散等安全应急演练;积极创建“平安校园”,以学生为主体,开展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六要有考核。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针对教师职工的安全知识及应急处置能力考核和针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测试。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
    由党政办、组织办、安监站、宣传办具体落实。通过加强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各部门(单位)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一要有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组织的学习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宣传教育和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对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二要有氛围。在机关宣传栏、橱窗、食堂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在电子屏循环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提示。三要有专栏。在政府网站、微信平台中开设安全生产专题,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行业领域工作举措等。四要有示范。机关单位要带头营造良好的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特别是窗口和服务性部门(单位)应充分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的营造。五是有保障。要明确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部门,明确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
    由宣传办、各社区具体负责,派出所、安监站等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参与。通过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广大社区居民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社区这一社会最小细胞的安全运行水平。一要有氛围。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橱窗。二要有人员。从社区居委会中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专兼职安全宣传员,组织建设安全宣教志愿者队伍。三要有资料。编印发放《社区安全知识手册》,内容涵盖居家、出行、用电用气、装修装饰、企业生产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四要有活动。鼓励社区民间文艺爱好者开展安全文艺创作,定期组织送安全文艺节目进社区等活动。五要有演练。结合实际,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安全应急演练。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

由农林水办具体负责,宣传办、派出所、国土所、安监站、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参与。通过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一要有氛围。在农村的公共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橱窗,张贴安全宣传画和标语。二要有载体。利用农村村文化活动站、学习室等,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三要有人员。组织本地党员和热心村民担任安全宣传员;发挥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网格安全员等队伍的作用,加强网格安全宣传。四要有活动。依托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组织定期到农村开展安全宣教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定期开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讲和防灭火应急演练。五要有侧重。重点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水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安全知识,在村民经常性停留或活动的存在安全风险的区域设置警示标语。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

由各村(社区)具体负责,安监站、宣传办、派出所、妇联、工会、社工办等相关部门密切参与。通过加强家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和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一要有资料。编印发放《家庭安全知识手册》。二要有活动。与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相结合,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我给爸爸妈妈讲安全”“我把安全带回家”等活动;定期开展家庭燃气、用电和防火等安全知识宣讲。三要有载体。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四要有技能。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家庭普及高楼火灾、交通安全、地震等应急安全逃生技能。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

由消防办、派出所具体负责,城管办、安监站、宣传办、工商所等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参与。通过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一要有氛围。在商场、景区、商业街、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道路隔离带、护栏等重要地段,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二要有场所。建设安全示范街、安全文化长廊等。三要有演练。组织商场、影院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四要有公益广告。商场、市场、影院等场所要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普及消防、交通、高危作业等安全知识,促进提高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