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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50666054Y/2024-00092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7-08
名称: 清城城管:强化城管执法监管 筑牢食品安全屏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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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城管:强化城管执法监管 筑牢食品安全屏障

发布日期:2024-07-08  浏览次数:-


  城市管理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都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其中,食品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定。清城城管通过日常巡查整治和对群众投诉进行梳理,将市容整治结合食品安全开展相关工作,以解决城市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对流动摊点严格执法保证良好市容秩序。城管部门每周派出队员协助各街道办进行综合执法,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对出摊占道经营的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对流动摊贩劝其进入市场,如不听劝阻,依法对其进行查处,有针对性的加大区域巡查和执法力度。2024年上半年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16564人次、6227车次,清理、劝谕占道经营、流动摊贩14289档次,清理、劝谕沿街门店超经营的乱堆放1223宗次,清理乱张贴(牛皮癣小广告)1626宗次,清理、劝谕露天焚烧27宗次。

  加强校园周边巡查,确保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一是依法取缔乱设摊点,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式守控,对校园周边不定期巡查。严格治理游商、流动摆摊设点等问题,对于不按规定经营的流动摊贩予以查处、取缔;二是严格查处占道经营,对于校园周边店铺,严格查处外摆外卖,不得将经营物品堆放在店外,对于不听劝告的当事人,要严肃予以查处。2024年上半年,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共出动4802人次、1699车次,累计巡查学校233次/间,派发宣传单张1624张,查处流动摊贩2077宗次,清除乱张贴452宗次。

  加强餐饮油烟的管理,保证摊点周边环境卫生。聚焦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重点精准发力,靶向攻坚,起草《2024年清城区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同时通过精准普法宣传、严格执法检查等,以实际行动助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取得新成效。2024年上半年,全区开展餐饮油烟整治行动共出动人次789人、出动车次341台次、检查店铺587间次、已安装油烟净化器517间、督促、整改无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无定期清洗的店铺324间;全区开展露天烧烤整治行动共计出动人次906人、出动执法车次367台次、整治露天烧烤(流动摊贩)581档、整治越店经营、店外经营店铺266间。2024年第一季度,区城管局完成市生态环境局通过“AQIS”任务平台交办餐饮店铺净化器未清洗及扬尘污染等案件工单共计3宗。

  推进厨余垃圾收运,筑牢食品安全屏障。一是我区已实施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凤城示范片区厨余垃圾收运项目(服务期为三年,三年投入资金合计670万元),由第三方厨余垃圾收运服务公司每天派出2台额定载重量为9吨的全密闭厨余垃圾收运车辆,优先将示范片区内的机关单位、学校食堂及中大型餐饮机构产生的厨余垃圾收运至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处理。二是我区已实施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洲心、横荷)创建服务项目(服务期为三年,三年投入资金合计约2376万元),通过公开招标选取一家服务商重点打造洲心、横荷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立厨余垃圾收运体系试点。两个厨余收运项目自2021年12月投入运营以来,已纳入厨余收运路线的点位为71,累计收运并处理厨余垃圾约6144.58吨,日均收运量(最初的不到1吨/天)提升至约14吨/天、增长14倍,厨余收运效果明显提升。三是投入350万元在莲塘垃圾中转站内建设了清城区厨余垃圾预处理站(处理能力为9.8吨/天),并于2023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实现厨余垃圾油、水、渣分离和资源化利用,经处理后的厨余垃圾总体减量50%以上。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