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目标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为关键,以普法宣传教育为基础,紧密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是当好“领头雁”,坚持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召开专题宣讲,局党组书记讲授党的二十大专题党课,带领全体干部职工重温党的二十大报告,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二是打好“组合拳”,线上线下延伸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学习,向党员群推送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资料,发布学习动态,交流学习感悟;开展以“进行一次专题辅导、记好一本学习笔记、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参加一次讨论交流、组织一次主题宣讲”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线下学习活动。2023年以来共举办8场党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2场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班,1场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促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我局落地生根。
三是画好“同心圆”,在破解难题中为群众办实事。坚持将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践载体,围绕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把工作做细做实。扎实落实“1+1”第一书记下基层活动,深入村、社区与基层干部想在一起、干在一起。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入学习。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完善长效学习机制,深入系统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我局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共计二次。二是加强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列入我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利用我局LED电子横幅不定时滚动播放标语。三是认真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中,提高城管工作精细化水平,提升城市品质。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我局已在网上公布行政事项清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88宗,其中分别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61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受纳)7宗、改变城市绿地14宗、户外广告设施设置9宗、临时占用城市道路31宗、临时占用城市绿地5宗、迁移树木5宗、挖掘城市道路157宗。
(二)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目前我局于2016年6月30日制定的权责清单共计保留行政职权177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09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检查15项,其他管理事项32项,并在网站进行公开。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3年7月、11月我局共计开展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两次检查分别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9家企业(燃气公司和门市部)、8家供应站作为检查对象。除其中1家供应站存在毗连的建筑物有住人及楼上有住人等问题不符合站场设置标准外,其余供应站检查情况良好。后存在问题的供应站已搬迁并变更名称,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力度。一是持续完善审批流程。扩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范围,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住建部门)、建设工程验线(自然资源部门)、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住建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并与市工改办协调完善并联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二是压缩审批时限,优化营商环境。推出容缺办理、缴费承诺等措施,打通电力、用气外线介入工程因资料补正或缴费等原因造成的办件阻滞,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三是通过管养部门和执法部门双结合,加强对于挖掘道路、占用绿化等事项的批后恢复质量监管;健全城市绿化管护机制,加强迁移、砍伐树木审批事项审查。
2.优化外线并联审批、网上征求减少跑腿。在审批环节,去繁就简,实行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原则,让企业工商户少跑腿、好办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完成的外线工程并联审批件53宗,网上征求规划部门意见43宗,网上征求交警意见5宗,减少企业跑动次数,压缩审批时限。
四、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我局无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二)遵守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目前根据清市价(1996)143号和清市价(2008)35号制定的《关于由自来水公司代收清洁卫生费、垃圾代运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城区府发7号)因有实际需要仍适用保留该项规范性文件。目前我局已经制定《清远市清城区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稿),现已根据规范性程序要求召开听证会、征求专家意见、公众意见,待具体征收实施细则出台后,我局再对上述《通告》进行清理。
五、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23年我局印发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同时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立卷归档及档案管理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
(二)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我局与广东省金亚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由温福荣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事诉讼及日常执法问题、合同审定等方面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目前我局设有公职律师两名,依职责履行行政政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受托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案件的处理工作,为各股室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三)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部门班子领导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有14宗。
六、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内容,我局自2021年4月1日起下放二批共72项行政处罚执法事项至各街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镇街共计出具城市管理领域执法行政处罚决定244宗。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府网站公开我局相关权限、依据、执法程序及救济途径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内容做好事前公示工作。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实行亮证执法,出具行政决定前,均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和相关的权利义务。同时,将我局2023年行政执法数据在网上进行公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288宗,行政处罚决定40宗(实际作出41宗,其中1宗当事人为全体业主,系统无法识别,无法上传)。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2023年以来,我局在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活动中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1988次。所有案卷均实现“一宗一档”进行纸质和电子保存。目前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60台,其中局配备10台,各街镇仍继续使用我局配备的执法记录仪150台。
(四)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作出重大执法决定201宗(行政处罚41宗、拆除决定150宗,行政强制10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制定清城区城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在清城区政府网站及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2023年着重加强燃气类执法案卷和垃圾分类处置案件查处过程指引工作。二是我局已建立清城区城管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在办公区域设置举报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
(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目前我局持有效证件人员约48名,2023年申领新执法证件共12人。自2018年年初换装仪式以来一直严格要求着装规范,局不定时对执法人员着装进行检查并且按照规定配备执法仪、防刺背心、反光背心等执法装备。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
七、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科学有效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2023年全年,我局主要办理市八届人大三次建议3宗;区九届人大三次建议9宗;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建议27宗;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案23宗;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1宗,共计63宗建议(提案),其中牵头办理的21宗,全部已回复,办复率100%。主要涉及治理城市道路拥堵、城市道路改建扩建、加强和完善公园广场设施、加强地摊经济的管理、垃圾分类、户外广告整治等方面内容。
2023年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开庭13宗,二审开庭6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9宗,出庭率100%。2023年收到生效判决和裁定共计27份,确认败诉案件12宗,败诉率为44.44%,均为同一批次同类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到位。行政复议案件18宗,确认违法案件2宗。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及时更新政务动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计新收依申请公开案件2件,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回复申请人。每年听取一次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三)2023年共计收到各类建议书3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收到清城区司法局发来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1份、检察院检察建议书2份。收到建议书后,我局综合考虑建议书内容,积极履行建议书提出的内容,并按时回复。同时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同时,我局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区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受理案件共24687宗,城管投诉电话(3330906)受理投诉案件417宗,受理市12345政务平台下派案件3883宗,通过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系统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的重要作用,按4个大网格、50多个中网格、200多个小网格的划分区域,将城管案件派单到各相关责任部门和辖区街办处置,案件处理率达到100%,结案量22601宗,结案率91.55%,案件转派率100%。二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监察部门共处理各种渠道的群众有关信访事项共513宗,已办结513宗,总办复率100%。真正急群众所急,答群众所惑,解群众之所需。全面落实首办责任,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初次信访问题,及时跟进处理,尽力将信访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下。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制定我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普法清单包括普法重点任务、重点宣传法律法规、普法对象、宣传时节点、宣传方式和责任单位等内容。2023年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6个新增法律法规读本。
(二)我局制定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将班子学法时间定在党组中心组学习时间内。一是2023年5月29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篇章。二是2023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共七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清远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素养。一是加强执法培训。2023年共开展两期专项执法培训,内容涉及城镇燃气和违法建设查处,针对燃气安全检查、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违法建设治理案件处理流程等知识进行讲解,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二是高质量完成执法培训和每年学法考试工作。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登录“法治教育网”收听收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培训视频,按时完成学习培训任务。2023年10月完成129名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工作。
十、切实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1.设置标语、宣传展板。我局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在机关及局属各部门入口设置宣传展板,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每日不定时滚动播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群众守法意识。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分别前往东城街道2023年春节花街、洲心街道三角社区、顺盈广场、壹悦城等人流量较集中的地方开展以“《清远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遏制违法建设”“民法典普法宣传月”为主题的一系列普法活动约10余场次,向市民普及有关城市管理和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在执法过程中普法。在日常整治违法建设、流动摊贩、车辆撒漏扬尘执法专项工作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派发宣传资料,对首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并积极通过改正措施消失影响的当事人采取教育说理普法等柔性执法方式。
十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是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将具体任务派至分管领导,要求各部门抓紧落实。年中召开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年初计划落实情况以及下半年工作推进情况会议,年终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部署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继续积极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督查考核,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确保决策部署科学高效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我区贯彻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三个实施方案、《广东省2023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文件要求,根据2022年度法治清远建设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法治清远建设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十二、推广应用清远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
我局将推广应用清远市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清远粤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程。一是由执法人员通过登录试用网址熟悉平台,充分利用好无试错压力的试用期限。同时,通过收看收听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新版执法办案平台应用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线上办案的业务水平。二是线下实操。执法人员前往执法现场通过实操进一步掌握电子办案流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利用“粤执法”完成办案数量共计567宗,其中行政检查559宗,行政处罚8宗。
十三、做好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下放工作
一是做好镇街执法培训。通过开展专项执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023年6月我局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执法培训,11月份开展的违法建设查处及文书制作培训。培训通过线上和线下形式开展,以清城区城管局为本次培训“主会场”,各镇街设“分会场”进一步扩大培训的人员和覆盖人员。并同步整理汇编了《违法建设执法指南》供各执法人员参考和使用,争取做到每个执法人员会办案、懂办案、能办案。
二是加强镇街现场执法指导工作。通过组建镇街执法办案群,定期发布新增法律法规及各类执法典型案例。针对各镇街在燃气执法、生活垃圾分类、户外广告和招牌查处等领域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我局实行一线指导、联合执法模式指导镇街开展执法,从案件线索处理、现场控制、证据获取等方面一一指导,2023年共计开展现场指导次数116次。
十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透彻。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加强,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法治理论掌握不够全面,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还需不断提高,从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仍需提升,依法行政基础工作需不断加强。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不强,参加执法技能专业技能培训次数较少,综合运用法治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有所欠缺,灵活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以及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还要持续加强。
三是政务信息报送数量及质量还有待提升。实际工作中潜在的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做法较难得以体现在政务信息中,有参考价值的各种专题调研报告等数量较少,新思想、新观点和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没有提炼到位。部分业务股室报送信息不主动,不及时,有些信息结构不够严谨,逻辑性不强或者内容比较松散,导致政务信息数量上来了但是质量没有提高。
四是普法宣传方式单一。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方式仍需进一步探索,创新性不够,带动力不强。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足,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
十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采取下列改进措施并将此作为2024年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一是继续配合区政府、区司法局做好有关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下放要求,继续做好有关业务指导、执法培训工作。
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严格执法的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按时按质报送政务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重点工作,深挖工作亮点和成绩;难点工作,站在区级层面向市、省、国家提出存在困难和意见建议撰写好政务信息。
四是创新普法形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围绕城镇燃气、违法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等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法规,强化普法内容的针对性、丰富性、实效性。通过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形式,增强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群众自觉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确保法治理念的牢固树立。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