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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50666054Y/2022-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2-01-05
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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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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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城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清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为关键,以普法宣传教育为基础,紧密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我局已在网上公布行政事项清单。截至20211231日,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66宗,其中包括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排放)申请49宗,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运输)申请13宗,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22宗,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基建)申请17宗,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商业)申请38宗,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21宗,临占绿地2宗,挖掘城市道路申请199宗。

(二)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目前我局于2016630日制定的权责清单共计保留行政职权177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109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检查15项,其他管理事项32项,并在网站进行公开。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更好地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多次组织对各监管对象进行随机抽查,首先在城镇燃气管理方面试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通过制定方案,设立检查清单台账,建立行政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按照工作方案,今年在燃气公司和门市部现营业的46家企业当中,上下半年各随机抽查20%合共16家企业作为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对象,并从我局具有行政执法编制中随机抽查执法人员7名、燃气办工作人员1名组成抽查小组成员。

经检查,抽查的对象中,12家企业(门市部)的各项检查项目情况良好。对在检查中发现的4家供应站存在缺少安全标识等问题,现场告知供应站负责人并出具《存在问题告知书》,要求供应站对存在的问题于限期内作出整改。目前,上述供应站已完成整改,并承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燃气安全、消防等培训工作。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部门联合,探索行政审批新思路。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已制定《清城区城管局工程建设审批系统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实施方案》及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与各部门沟通协调,探索行政审批新思路。一是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探索审批工作。在区住建局牵头下,与公安交警部门达成共识,原需提供建设单位取得公安交警部门意见材料,现优化为我局在工建平台上向公安交警部门征求意见,交警部门在平台出具意见的方式,减少企业跑动次数,压缩审批时限。二是推动与市自然资源局达成“优化外线并联审批”工作意见。市城管局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免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办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业务”审批流程的通知》,明确我市辖区行政管辖范围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审批流程。

2.走访企业,加强监管。根据《清远市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目录》工作台账,逐步规范区内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强化对建筑工地排放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执法监督与审批服务相结合,不断完善建筑垃圾排放许可审批流程,坚持监管与警示相结合,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入和退出机制。截至20211231日,已走访27间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共59次,做好建筑垃圾排放宣传,积极落实《清远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监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27间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行考核评分,并通过走访谈话的形式对有扣分情况的企业进行约谈、通知整改。

3.减证便民,实行证明告知承诺制。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减证便民、提升服务的工作部署,我局根据《清城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城管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以及相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格式文本、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和“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审批”两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证明告知承诺清单中。并在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城管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的公告》,从而压缩办理时长,解决因资料暂时不齐全而发生的“堵车”情况,实现了快捷办证和快捷领证。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1年我局无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二)遵守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目前根据清市价(1996143号和清市价(200835号制定的《关于由自来水公司代收清洁卫生费、垃圾代运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城区府发7号)因有实际需要仍适用保留该项规范性文件。另外,我区已开展有关清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项目,调价项目已通过了听证会。待该项目正式实施后,我局再对原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21年我局印发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同时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立卷归档及档案管理制度》、《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

2.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我局与广东省金亚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由温福荣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事诉讼中,温福荣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拟答辩状,同时为我局相关股室的日常经营及内部经营活动中提供法律咨询,草拟、审查各类合同协议,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

3.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部门班子领导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我局自202141日起下放22项行政处罚至各街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本行政辖区内以自己名义行使下放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检查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政府网站公开我局相关权限、依据、执法程序及救济途径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每年进行更新。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实行亮证执法,出具行政决定前,均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和相关的权利义务,并将我局2021年行政执法数据在网上进行公告。截至20211231日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366宗,行政处罚决定290宗。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所有行政执法活动(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审核决定、文书送达等)均有文字和音像进行记录。所有案卷均实现“一宗一档”进行纸质和电子保存。所有的执法文书内容和格式均参照《城市管理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1)、《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制定。目前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60台,其中局配备10台,各街镇仍继续使用我局配备的执法记录仪150台。

(四)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截至20211231日我局共作出重大执法决定361宗(行政处罚290宗、拆除决定88宗,行政强制22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制定清城区城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在清城区政府网站及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我局于202110月对各街镇实施综合执法以来第一年开展清远市清城区城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旨在提高各街镇执法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局已建立清城区城管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在办公区域设置举报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

(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需要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及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后才能申请行政执法证,目前我局持有效证件人员约67名,2021年申领新执法证件共7人。自2018年年初换装仪式以来一直严格要求着装规范,局不定时对执法人员着装进行检查。下放各街镇的执法中队换装率达到100%,并且按照规定配备执法仪、防刺背心、反光背心等执法装备。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

五、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科学有效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我局始终坚持“人大代表为人民”理念,把办理提案和建议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落实,专题研究办理方案,及时答复委员、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近年来清远市区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主要涉及人行天桥、过街隧道、立体交通、道路升级改造、城市绿化提升、加强城市管理等方面内容。2021年全年,我局共收到涉及我局职能的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共70宗。其中区人大议案(建议)15宗; 区政协提案18宗; 市人大议案(建议)7宗;市政协提案25宗;市城管局转来议案(建议)5宗。已办复65宗,12月新收到办理中5宗,办复率92.8%

截至2021年月31日,2021年新收行政诉讼案件9宗,合共开庭9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宗,出庭率100%;其中已结案6宗,原告上诉正在二审审理中2宗,一审未判决的1宗。新收行政复议3宗,已结案2宗,已结案的2宗均驳回当事人行政复议申请。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及时更新政务动态。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材料。

(三)2021年共计收到检察院检察建议书5份。收到建议书后,我局综合考虑建议书内容,积极履行建议书提出的内容,并按时回复。同时,我局也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202111日至1231日,全区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受理案件共29510宗;城管投诉电话(3330906)受理投诉案件509宗;接到市12345政务平台下派案件3544宗,通过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系统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的重要作用,按4个大网格、50多个中网格、200多个小网格的划分区域,将城管案件派单到各相关责任部门和辖区街办处置,案件处理率达到100%,结案量27453宗,结案率93.03%,案件转派率100%

二是截至1231日,监察部门共处理群众有关信访事项共115宗,其中收到省一体化信访平台71宗,已办复69宗,未办复2宗;处理群众来访38宗,来信6宗,办复率98%。同时积极做好其他平台工单答复工作,其中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群众留言71宗,互联网舆情42宗,信访维稳工单28宗,处理转办、交办和督办案件62宗,纪委信转24宗,人民网等其他互联网投诉35宗,以上合计262宗,已答复260宗,答复率99%做到事事有着落,时时有当担,件件有回应,宗宗有答复,真正急群众所急,答群众所惑,解群众之所需。全面落实首办责任,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初次信访问题,及时跟进处理,尽力将信访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下。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制定我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普法清单包括普法重点任务、重点宣传法律法规、普法对象、宣传时节点、宣传方式和责任单位等内容。2021年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和11个新增法律法规读本。

(二)我局制定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将班子学法时间定在党组中心组学习时间内,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1527日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书记、局长张忠华同志作发言并带领全体班子成员学习就习近平总书记于202011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学习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1216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相关文件精髓。二是2021年已组织开展三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20215月通过列举典型案例的形式对《民法典》继承篇深入讲解,2021813日学习《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亮点,2021928日再次深入学习《宪法》。三是学习其他法律法规。2021年组织领导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学习。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素养。一是加强执法培训。2021422日组织局属中队和四街四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715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清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内容并进行深入解析。623在局四楼会议室开展2021年第二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各镇街执法人员及局属中队执法人员共40多人参加,对违法建设的职责分工、巡查和举报、查处程序、违法建设认定和分类等进行重点讲解,进一步提高违法建设执法水平。1112日组织局属中队和四街四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人员学习《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广东省行政执法评查办法》及燃气执法典型问题解析二是高质量完成每年学法考试工作。20218月前已经全部完成134名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工作,取得100分人员占比为99.3%

八、切实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1.设置标语、宣传展板。我局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在机关及局属各部门入口设置宣传展板,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每日不定时滚动播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群众守法意识。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一是加强法律知识宣传进社区。根据2021年我局包联社区的安排,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契机,到清城区凤城街道竹仔园社区、飞来湖社区、清城区洲心街道三角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计8次。加强民法典进机关宣传活动。20214月执法人员培训中通过讲解《民法典》有关的小案例,加强执法人员对《民法典》认识和理解。对城市管理工作相关的侵权责任篇-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部分进行深入讲解。618日,我局邀请广东省金亚律师事务所温福荣律师为干部职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解读,深入学习有关民法典的法律知识。三是加强执法过程中普法。在日常整治违法建设、流动摊贩、车辆洒漏扬尘执法专项工作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派发宣传资料,对首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并积极通过改正措施消失影响的当事人采取教育说理普法等柔性执法方式。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是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并已制定《清城区城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初计划》。202142日召开的班子会议,通报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一致通过2021年工作计划,同时将具体任务派至分管领导,要求各部门抓紧落实。年中召开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年初计划落实情况以及下半年工作推进情况会议。同时,根据国家、省、市、区的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二是20213月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张忠华同志向区政府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报告,积极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针对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发现的问题建立立行立改工作台账,并制定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同时制定《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十)做好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下放工作

一是根据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我局下放91名行政执法人员至街镇,逐步为下放执法人员办理新证执法证调出工作。二是做好专题培训。2021年共举行三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指导培训,就下放事项执法文书制作、新规学习等内容展开培训。三是加强日常业务指导。为街镇做好文书模板制作指导和日常业务知识指导。202111月我局法制和执法部门深入四街四镇,了解各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案件办理、日常执法等情况。通过一线走访,为各街镇答疑解惑,提高街镇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水平。四是我局于202110月对各街镇实施综合执法以来第一年开展清远市清城区城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旨在提高各街镇执法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做得还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学习时间不够,学习内容不精,学习领悟不深。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政策不完善,考核体系不健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采取下列改进措施并将此作为2022工作重点,进一步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一是配合区政府、区司法局做好有关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执法下放要求,继续做好有关业务指导、执法培训工作。二是制定行政执法相关考核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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