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半环北路秀丽公园南门侧,邮编:511518,电话:0763—3311500)。
一、概述
2014年度,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依据本单位职能,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通过清城区电子政务系统(http://www.qingcheng.gov.cn/OA)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清远市清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发布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本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务信息。
(二)公开的政务信息类别
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机构简介,内设机构及职能;二是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投诉电话;三是单位领导分工及联系电话;四是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程序。
(三)政务公开形式
一是网站公开。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务信息;
二是政务公开专栏上公开。通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局政务公开栏将政务信息对外、对内公开。
三是通过我局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受理窗口向市民提供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程序等信息。
四是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度,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信访平台、区委办转办、区信访局转办的信访件和来电来访来信等多种途径,受理关于城市综合管理情况的建议、咨询和投诉,均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公开、邮件、电话等方式答复咨询者或投诉人。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细化、不够全面,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今后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时效性,努力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更好地服务于公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要及时、准确公布政务信息,保证政府信息数量和质量;向其他信息工作成绩显著的职能部门学习,不断提高信息服务工作水平。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