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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价格执法)第一期
发表时间:
2021-06-27 16:59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价格执法)第一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日期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清城市监罚字〔2020〕146号
清远市清城区轶枫无人超市未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食品案
清远市清城区轶枫无人超市
92441802MA53DWPT3X
林国锋
当事人经营的商品没有明码标价销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自动履行(2021年1月15日)
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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