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程小姐
留言日期:
2020-10-21
主题:
户口性质
内容:
我是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请问原农业户口因户口本丢失后补领新户口要变更户口性质吗?本人于2020年7月户口本找不到,去补领新的户口本,户口性质被改为居民户口?具体依据是什么?问了窗口办事员不太清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0-21
答复时间:
2021-02-22
答复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
答复内容: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2021-02-20 23:05
...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和我市《实施意见》的规定: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2015年12月31日前,我市进行了调校人口信息审批系统,备份人口信息数据,自2016年1月1日0时起,全省取消了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新制发的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仅作“家庭户”和“集体户”标注。来信人如仍关于的相关问题可致电:0763-3480340详细咨询。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2020-10-23 15:08
...

程小姐:
您好,您通过网站留言反映的户口性质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真实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衷心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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