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女士):
您好!您通过政府信箱转达关于小学插班事宜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一年级招生
公办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 具有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
2. 本人或其父母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正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3. 其父母为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效居住证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进城务工人员;
4. 其父母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四项报名条件须满足一条才可在学区范围内学校进行报名。若您在清城区北部万科城有合法房产并装修入住,您小孩可在石角镇北部万科城小学报读一年级。
二、五年级转学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04]24号)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学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若您在清城区北部万科城有合法房产并装修入住,您小孩可向北部万科城小学或周边的小学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考虑是否接收,接收后再报清城区教育局学籍办审核。
详情可致电清城区教育局学籍办,电话:0763-3339007。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