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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207K/2021-00373 分类:
发布机构: 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9-11
名称: 凤城街:“亮剑”违规广告招牌,提升城市颜值气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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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街:“亮剑”违规广告招牌,提升城市颜值气质

发布日期:2021-10-11  浏览次数:-

      长久以来,城市的户外广告设施是市容环境和城市品位的重要体现,事关城市的“面子”,同时也影响到城市的安全和秩序,关系到城市的“里子”。为规范凤城街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设置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城市空间,凤城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对凤城街辖区范围内违规户外广告开展全面治理,力求营造良好的街容街貌,全面提升城市颜值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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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整治前,凤城街综合行政执法办积极组织开展整治违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宣传动员,一方面结合日常巡查工作,组织中队、社区工作人员向商户讲解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带来的影响,对普通商户提前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取得广大商户的支持和认同;另一方面结合创文宣传工作,利用电视、LED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户外广告设施和门店招牌整治的舆论氛围。

      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凤城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对辖区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松岗、上廓、下廓、南门等4个辖区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清远市规划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对所属辖区范围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具体地点、载体、规格、数量、内容及其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相关审批手续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完善《凤城街违规户外广告设施和门店招牌摸底统计明细表》,并在调查摸底的过程中,积极动员业主对残旧破损的门店招牌进行更新维护。 据统计,此次摸底排查出违规户外广告设施和门店招牌共97个,其中封窗的63个、楼顶支架22个、墙体广告8个、支架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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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整治,依法依规整改。针对摸底排查出的97个违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凤城街综合行政执法办立即集中依法整治。一方面发挥商家的自我管理作用,督促商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动员商家自行对照标准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完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依法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集中调配执法力量,对违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依法予以立案强制拆除。

截至8月底,凤城街共出动执法人员约150余人次对违规户外广告设施和门店招牌进行整治,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2份,已立案15个,已整改2个,责令当事人及时维护更新15个。已拆除23个,合计拆除面积约2290.93平方米。

      长效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在今后的工作中,凤城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将建立健全城市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长效管控机制,促进管理常态化、长效化。一方面加大对未审批设置、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等违规户外广告牌的整治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或立案处理;另一方面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遏制违规新设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巩固整治提升成果,不断提高户外广告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使广告招牌成为提升城市颜值气质的靓丽装饰。